2024年7月1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将依法获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移,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并对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情形的办理条件、路径等进行明确,确保政策可操作、可落地。此外,《实施细则》还提出了“预告登记转让”及“分割、合并转让”等土地盘活途径,以提高土地要素流转效率。《实施细则》通过细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程序,旨在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