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但我们国家一直没有推广起来。自从住建部2016年5月20日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们也总会遇到EPC发包的项目,尤其是最近三年。
但多数EPC工程从招标到签署工程合同,其核心内容与EPC本质相差甚远,核心内容依旧为“施工总承包”,披着EPC的壳,并未真正发挥EPC优势。本文系统的回答在公司实操中发现的问题。
一、什么是EPC工程总承包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二、什么项目适合采用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EPC)就像“全包”或“交钥匙”工程:业主只提需求,剩下从设计、采购到施工的所有事情,都交给一个总承包单位负责,最后直接验收拿钥匙。那么,什么样的项目最适合这种“省心”模式呢?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最适合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那什么叫做明确、成熟呢?
明确:业主能非常清晰地说出自己想要什么(比如:要建一个有多少户、什么户型、容积率多少、绿化率多少的小区)。
成熟:用的技术都是常规、可靠的,没有太多未知风险和需要探索的新技术。
那什么项目 不适用EPC呢,从我们接触的实务来说,要求不明确、技术不成熟、存在大量未知因素的项目,不适用EPC,比如加固改造工程、研发中心、特殊工艺厂房等。
三、房建项目什么阶段适合发包工程总承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目前,我公司接触到的项目资金基本上来源于财政资金或者政府专项债,“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四、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什么计价方式
根据中国造价协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第3.2.3条规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除工程变更外,工程量不予调整。”
总结与建议
若施工图深度足够,仍可采用传统的固定单价模式,按工程量清单报价。
若施工图深度不足,但需求明确、技术成熟,“固定总价集成法”是一种理论上合理且高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