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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中措施费用争议的化解路径与实践探析

作者:张燕梅 浏览: 发表时间:2025-12-23 00:00:00 来源:原创

在工程结算环节,措施费用因其涉及场景复杂、计价依据弹性大等特点,历来是争议高发领域。近期,我司在多个项目结算审核中,再次遭遇典型的措施费用纠纷。为高效化解争议、明确结算原则,公司通过内部深度研讨、行业同行咨询及专家论证等多元方式,形成系统性处理思路,现将其中一个典型案例及解决路径梳理如下。

 一、案例背景概述

 项目A为大型住宅区域,涵盖11栋高层住宅、5栋配套建筑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7.5万平米。该项目于2019年初启动招标,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约定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工期660天。实际施工过程中,受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项目实际工期延长至1200余天,较合同工期增加540余天。由此引发地库降排水作业持续800余天(远超合同工期内计划时长)、脚手架及模板租赁期限大幅延长等问题,施工单位据此提出措施费用调整诉求:要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降排水及模板租赁费用,初步核算需增加降排水费用5000余万元、模板租赁费用1000余万元,合计新增费用6000余万元。

 二、争议核心与关键分析

 (一)施工单位诉求逻辑

 施工单位认为,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按实结算”,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属于不可抗力,由此产生的降排水、模板租赁等措施费用增量系实际发生成本,应按实际工程量全额计取。

 (二)结算审核核心争议点

 经核查,施工单位投标阶段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在合同工期范围内,故意压低降排水、模板等措施项目的投标工程量(低于同规模项目常规实际降水工程量、低于图纸实际模板工程量),但对应单价未作下调。若单纯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相当于将投标阶段人为压低的工程量进行“归正调整”,实质是将投标报价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违背了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原则,亦不符合公平计价逻辑。因此,“按实结算”不能片面解读为“无条件按实际发生量全额计取”,需结合合同约定、投标策略及不可抗力影响综合判定。

 

三、解决方案与实施情况

 为兼顾公平性与合同严肃性,经多方论证,最终确定如下结算方案:

 1. 合同工期内的措施费用: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执行,不做调整。该部分工程量及单价系投标文件核心组成,体现了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意愿,应作为结算基础。

2. 疫情导致的工期延长部分:以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为依据,精准核算疫情影响期间降排水作业的实际延长工期、模板租赁的实际增加时长,仅对该部分增量工程量按实结算。

 通过上述方案核算,项目A因疫情导致的措施费用新增金额为1200余万元,较施工单位初始诉求的6000余万元大幅缩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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